摘要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配合劳动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分配制度上不断进行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每项工资改革措施贯彻以后不久,往往又感到工资的激励作用并不理想,激励效果很快在递减。特别是当搞完岗位技能工资改革以后,下一步如何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如何搞好自主分配?最近,我们带着这个问题研究了一个经过岗位技能工资制度改革的、大型化工企业工资分配的现状,初步统计分析一些数据后不由得大吃一惊,因为在企业职工工资上几十年来平均主义不是减少了,而是扩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