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求经济利益,讲求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固有原则,不同经济主体在谋求各自经济利益过程中难免产生不公平现象。由此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在追求物质利益而产生的经济行为,就有可能出现合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致使对方的权益受到侵害,而劳动争议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往往是劳动者个人。法律在追求公平的时候,没有忘记对劳动者的保护,那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出处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3期8-9,25,共3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