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市1986年10月建立了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制度,1990年元月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员工,1992年6月扩大到区(市)县属城镇集体企业职工,1993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全方位、一体化《重庆市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将失业保险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一,全方位、一体化失业保险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统筹单位7421个,职工152.2万人。截止1993年底全市累计接收失业职工6737人,占投保职工总数的0.44%;通过市场多渠道推荐就业2563人,占失业职工总数的38%,其它原因减少139人,1993年结转失业职工4035人。1993年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为88.7%;接收失业职工3171人,占前6年接收失业职工总数的88.9%;支出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453.3万元,是前6年支出总额的81.8%。经预测1994年失业职工转向社会将超过万人。二,全方位、一体化失业保险基本内容及政策规定全方位、一体化的失业保险其基本思路,是将失业保险主动向企业内部延伸,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服务,建立完善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转业训练和促进再就业三位一体的社会化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