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一种看法认为,在听、说、读、写四项技能中,读是最容易教的,学生只要有一本好词典就基本解决问题,毋须什么指导,教师只需课后检查学生的答案就行了。另一种看法则相反,认为读是最难教的,阅读课文长、学科广、体裁多、词汇难,课堂时间总不够讲。这两种看法,无论把阅读教师看作“裁判员”、还是看作“讲解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有害的。究其深层原因,是因为对外语阅读的本质缺乏科学的了解,对现代外语阅读教学理论赋予教师的正确地位与职责缺乏正确的认识。应该看到,外语阅读教学既是个实践问题,更是个理论问题。在理论上含混不清,势必在实践上各执一端。为此,本文拟在分析讨论阅读过程的本质属性的基础上,对现代外语阅读理论及其赋予教师的地位与职责发表看法。
出处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3期78-82,90,共6页
Journal of Xi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