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一谈到语言教学理论,许多人就认为是指教学法,所以大谈特谈“语法翻译法”、“直接法”、“听说法”、“认知法”等等.语言教学理论能否简单地用教学法概括呢?Stern曾作出如下精采的评述:“我们所谈到的教学法具有两个共同弱点:其一,它们代表相对固定组合的语言教学观点;其二,过分强调语言教学中某一方面,并将此作为教学中心.”因此,确有必要从教学法这条路子走出来.那么,什么将成为外语学习新的方向?Krashen的第二语言习得理论值得我们注意.他将语言学习与语言习得区别开来.他认为,在第二语言学习中。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5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