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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 促进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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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一直坚持一手抓林政资源管理、控制消耗,一手抓森林培育,增加后备资源。通过努力,现在已基本消火了宜林荒山,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的持续"双增长"。一、强化管理职能,坚持以法治林《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实践证明,林政资源管理职能发挥的程度,对贯彻执行《森林法》。
机构地区 大余县林业局
出处 《理论导报》 1994年第4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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