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行财政体制下,我国的各类行政和事业单位通常按其与各级国家预算之间存在的不同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和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近年来,为了提高国家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财政部门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各类事业单位要逐步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管理和企业管理方向转变。作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学校是否有必要和可能,率先实现由全额预算管理向差额预算管理的转变。笔者拟就此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1994年第2期48-49,共2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