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将一些闲置校舍出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为社会服务,改善了教职工的福利条件,这是一件好事。然而,在出租热中,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租金偏低。一些学校低价出租校舍,个別人利用出租校舍与承租人暗中契约,以权谋私,损害公家利益。二是盲目出租校舍。有些学校不考虑校舍条件和教学环境,盲目地出租房屋场地,不仅损坏了学校设施,而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三是潜在损失严重。学校对出租校舍管理松懈,承租单位和个人“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普遍,一些承租人还随意改变房室结构,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寿命,甚至成了新的危房。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1994年第2期58-58,共1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