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西广播电视发展的里程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江西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已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12月1日施行。这是我省最高权力机关建国四十多年来第一次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广播电视事业的实际,专门为广播电视管理立法,标志着我省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迈出了一大步,是我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对加强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繁荣与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发展广播电视在我省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意义重大深远。
出处 《声屏世界》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2期3-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