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有些新闻媒介单位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允许内部多部门经营广告业务,刊播有偿新闻广告,扰乱了广告市场秩序.为了维护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制止非法经营广告行为,最近,江苏省工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近期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新闻媒介单位内部非广告部门经营广告业务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向新闻媒介单位宣传国家广告管理法规规定,以提高法制观念,督促新闻媒介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要求非广告部门立即停止经营广告.二是新闻媒介单位的广告业务,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部门统一对外承接广告业务,并依据国家广告管理法规规定认真审查广告内容,建立广告业务档案.三是新闻媒介单位举办各种有益于社会公益的文体等赞助性广告经营活动,必须在举办活动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批准手续.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4年第10期32-32,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