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曲阳县北岳庙内飞石殿遗址台基上,存有石灯一座,为盛唐遗物,现介绍如下。 石灯整体由四块白石组合雕刻而成,(照1)自下而上由基座、盘龙柱、托盘、灯室及其屋顶构成。通高3.2米,底部为方形基石上置重层覆莲座,纹饰多已风化剥落,仅存部分残迹;基石的前后两侧均刻有铭文,字迹迷漫;前侧界刻28行,行字不等,末后空5行,尾部字迹可以辨认为“延载元年七月十五日/文林郎守定州恒阳县/主薄乐安孙思宪书”。后侧铭文27行,行字不等,内容为题名,多已不清,前边二行可辨认为“□□□长史韦果老/□□司马李自(木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