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试验上应注意的问题 1.测定的试验条件利用等效线法进行混合效果的测定,对某种除草剂的混配本身是增效或是拮抗,还不能下结论,即,在采用前述的混合效果定义中,等效线法不论除草剂的作用特性和药量反应曲线的形状怎样不同,都能适用。但与此同时,出现了由于测定条件的变化而引起混合效果的测定结果改变的可能性。例如,在杂草生育抑制率为50%水平上,有增效效果,还不能就此断定抑草效果在90%水平上也具有同样的增效效果。对1叶期的稗革有很高的增效作用,也就不能就此断定对3叶期的稗草有同样高的增效作用。一般认为,若是具有显著增效作用的混剂。
出处
《杂草科学》
1990年第1期27-29,共3页
Weed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