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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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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明明是某一级机关或职能部门能及时解决的事却久拖不决,非得更高层次的“官”出面“责令”一下,问题方能解决。如:某处环境脏乱差,当地群众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就是不能解决。几位政府要员知道后实地一看,果然目不忍睹,于是责令职能部门的头儿限期办好,便很快就面貌大变。又如,不少案件虽然已由公检法机关追查得水落石出,一清二楚,可就是判词难下,不得不层层上报。
作者 刘根生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9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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