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向来争论较多。这个问题不但直接关系到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专业的教学业务,而且必将影响中学的音乐教育,有必要经过讨论,求同存异,在大的方向上求得一致。 一、关于培养目标的几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音乐教师必须具备一项熟练的业务专长。音乐教师的职责是不断为国家培养输送素质好、潜力大的音乐专门人材。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2期38-40,共3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