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定了党在今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的基本路线和指导方针,同时,也为这个时期的法制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十三大报告特别强调:“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应当有高度的民主,完备的法制和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必须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这就把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提到了同建设和改革同样重要的高度。离开了民主和法制建设,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0年第3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