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为什么要结算烧油特别税补助数?目前是如何结算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石油是一种宝贵资源,应当尽量综合利用,如果仅仅作为燃料烧掉,损失很大。为此,国务院[1982]66号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的报告的通知"中,决定从1982年下半年起,对所有烧油单位开征烧油特别税,并将这项税收全部作为中央财政收入。这就是运用税收手段来控制烧油。
出处 《中国财政》 1990年第7期55-55,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