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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怎么理解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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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法第五十二条“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怎么理解和适用?如某甲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47-47,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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