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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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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父母必读》1990年第6期刊登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这个《条例》从未成年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眼于保护和强化家庭、学校、国家机关及社会各方面的责任,以法律手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里,我就这个条例的内容和中小学生家长的责任谈一些看法。这个条例以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主线,围绕着保护谁、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内容作出了明文规定。条例保护的对象是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这个年龄段,基本上包括了全部中小学生。
作者 蓝宏生
出处 《父母必读》 北大核心 1990年第8期1-1,共1页 Parenting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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