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黥,古代五刑之一。其法是“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即在面部或人体其它部位刺字或刻一个印记,用墨涂黑。作为一种侮辱性记号,故黥又异称为“墨”。 一、黥刑之历史嬗变 黥刑始于我国原始氏族公社逐渐解体,奴隶制国家逐渐形成过程之中,在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即有了所谓“夏刑三千条。”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说法,这三千条乃五刑之数,即是“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商周时代,沿用五刑,这在古文献和甲骨文卜辞中有不少例证。《易·睽·六三》:“见舆曳,其牛掣。
出处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1990年第3期97-104,共8页
Journal of Qinghai Minz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