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系统的执法监察作为当前和今后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要使这一工作走上正规,发挥其应有作用,的确存在较多难题。难题一:主体,素质难以适应。金融执法监察的开展,给金融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效能监察方面,监察工作要渗透于金融业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决策水平、工作质量及工作效能,就必须要了解金融业务、熟悉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制度及德、能、勤、绩的衡量考核标准。而目前从金融系统监察队伍素质的状况看,要达到这一要求显然是有困难的,如:我省农行系统目前共有县支行以上监察机构92个,专职监察干部2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