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权,是指家庭成员对其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每一个家庭成员对其财产都享有平等地、不分份额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未经享有共有财产权的家庭成员的同意(除依法规定或者与其他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个别家庭成员不得擅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同其他共同共有财产一样,不是主体单一的所有权类型,而是所有权主体联合的一种形式。如何认定和正确处理家庭的共有财产权,在司法实践中显得日益重要,很有探讨之必要。
出处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0年第1期83-88,共6页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