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档案著录规则》公布和实施以来,在全国中央和省级档案开展著录工作的同时,少数地、州、市、县的档案馆也开展了著录工作。随着著录工作的发展,碰到了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这就是现存档案数量大,短期内难以完成,而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文件在形成,档案馆每年都将有大批档案须著录。“老帐未了,新帐又来”。更为值得深思的问题是档案馆著录工作量并不是随着案卷的增加按自然基数的数量增加,而是按几何级数的数量增加。例如:云南省档案馆现有档案40余万卷,据目前著录的工作量每年4000卷计算,约需百年以上的时间才可著录完。
出处
《云南档案》
1989年第2期29-30,共2页
Yunnan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