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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集体所有家庭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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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蓬溪县赤城镇五村四社,1988年开始实行"两田制"收效显著,值得推广.该社实行"两田制"的具体作法如下:1.坚持四条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原则,用生产力标准检验全过程;二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原则,保证土地管理大局的稳定;三是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一阵风、一律化;四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农户长期使用的原则,促使其对土地的投入,推动农田基本建设的发展.2.坚持两田分离.(1)口粮田实行永久承包制.全社旱地141亩,作为口粮田,实行集体所有,长期归社员户经营使用。
机构地区 蓬溪县农业局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27-28,共2页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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