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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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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邮电系统推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进入了第二个承包期,到1992年就要开始第三个承包期,亟待对现行承包办法研究完善,我认为总的原则应该是:搞活全网与搞活企业并重,专业核算与企业核算并重,增收与增量并重,承包与管理并重,突出社会效益,提高企业效益。本此原则充实内容,改善办法,并保证各局既得利益,做到平滑过渡,减少波动。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仍由部、省分别完善,现仅就完善省、市、区局承包经营责任制问题,谈几点意见。(一)充实承包内容,全面承包投入产出现行办法承包的内容只限于基本业务,对基本建设没有涉及,从企业经营讲只包产出,未包投入。为此,建议在第三个承包期内,适当纳入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内容:一是通信能力指标。可按部核定各省、市、区局“八五”和“九五”规划发展指标进行承包,但具体指标不宜过多,可先包几个主要的,如市话新增号线能力(指机线配套可以装出的能力)、市话普及率;长途报、话电路分别增长数、每一电路平均负荷量;邮政局所场地建筑面积增加数、运能的增长数等。二是投资效益。
作者 高登霖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1989年第6期28-29,11,共3页 C-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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