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怎样看待新闻失实和民事侵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失实是新闻的大忌。对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考来说,保证新闻的真实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做到的。但新闻失实特别是部分失实又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这主要是因为客观事物是多侧面的,是不断变动的,采编人员或因作风不深入。
作者 关志豪
出处 《传媒观察》 1989年第1期27-27,共1页 Media Observ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