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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邮递物和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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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直接邮递物和广告牌是否属于印刷传播媒介可能会引起疑问。从本质上说,它们属于广告,但又是一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的以印刷传播媒介形式出现的广告,其影响相当广泛。在此二者中,直接邮递物耗资较大,而广告牌较为醒目;直接邮寄物广泛应用于发达国家,而广告牌在发展中国家效果显著;直接邮递物还在发展,而广告牌在发达国家已开始受到限制。直接邮寄物对美国人生活的渗透:在美国我每周收到十至十五封信,鼓动我买某件东西或对某一要求予以答复。如果我同意购买,付帐之后,美国国家邮局或私人服务机构会把东西送上门。那些信还常常告诉我:不用当即付款,我们可以记帐。这些邮递物很有鼓动性,內容丰富。
作者 胡舒立
出处 《新闻与写作》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18-19,共2页 News and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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