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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试行股份制不能将属于国家所有的产权划为企业集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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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营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涉及到全民所有制产权关系变革的问题,既要积极探索,又必须十分慎重。近来有一种议论,认为要推开股份制,达到国营企业产权多元化的目的,应允许将国营企业税后留利这部分国有产权转化为企业股,由企业自己持有。
作者 蔡体赅
出处 《中国财政》 1989年第11期50-51,62,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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