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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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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结算的依据。单位、个人和银行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填写。但是,据笔者目前所见的凭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同城支票常常省略收款人开户行行名。异地结算凭证常省略收款人开户行行名,有的只写“县支行”,连县名都不写,出省的也无省名,有的干脆无行名、行号。 2.人民币大写不能紧接在“人民币”三字之后,小写前人民币符号——“¥”常省略,这就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 陈建春
出处 《江苏农村金融》 1989年第10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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