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一天,爱尔兰妇女玛丽·莫菲和她的几个同事突然发现,她们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工作比有些男人重,但报酬却比他们少。一场官司打到了欧洲法院:她们的工作单位是否违反了《罗马条约》第119条所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几番周折之后,卢森堡宫的13名大法官最后公断:违反了。不过,不太明显……几年来,《欧洲妇女》这本由共同体编印的小册子公布了一系列这类的讼端,诸如:雷纳尼监狱长是否有权将前来谋职的萨宾娜和卡曼拒之门外,理由是她们是女的?南安普敦的马歇尔女士是否因为要比男人早5年退休而成为性别歧视的受害者?为什么英国退休铁路女工加尔兰被剥夺了减价火车票的待遇,而退休男工人却依然能享受这种优惠?欧洲各国妇女的处境是那么不同,以致使这支庞大的队伍显得非常不协调:今天,在宪法上。
出处
《世界博览》
1989年第3期36-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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