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外商投资企业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全民、集体企业之间,在外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相互以市场价格调剂外汇余缺的新情况。它对促进和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项积极有利的措施。笔者认为,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与上述改革措施存在不相配套的方面。本文仅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外币的调剂收益列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是否合理作一探讨。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89年第10期21-22,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