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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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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涉外税收的优惠政策在具体实施上,采取分地区、有重点、按步骤的做法,是基本符合我国生产力布局与资源配置的总体战略的,但也形成了目前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层次重叠、项目繁多、执行不一等问题。比如: 按地理环境划分,大体上有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的老市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四个等级。而各个等级中,按政策优惠程度差异,二可分为若干个小档次。如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放海南的规定》公布后,海南省的税收优惠条件即优于其他四个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城市和工业卫星镇,其税收优惠条件也宽于同一地区的农村;“内地”这一大范畴中,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和边远地区又规定了专项优惠条款等等,再加上近年来新创设的科技开发区,则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差别上,实际远不止四个层次。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89年第6期36-38,共3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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