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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企业工缴费收入免税三年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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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对外开放十年来,承接外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猛。在税收方面,国务院1980年12月批转财政部《关于进出口商品免征工商税的决定》规定对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从收取第一笔工缴费之月起。
作者 黄智幼
机构地区 汕尾市税务局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89年第8期16-16,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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