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国税局系统主要由三级机构所组成:第一级是设在首都华盛顿的税务总局,负责掌握和处理有关税收的全局性事务;第二级是设在全国七大税区的各大区税务局,主要承担各税区范围内联邦税收的征集工作;第三级是各大区税务局下面的58个地区税务局和下设的800多个税务分局。此外还有10个服务中心。由国税局行使的各项职能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税收征管方面的职能,包括税款的核定与征收、应纳税额的确定、偷漏税的调查、听取纳税人上诉并做出决定、答复纳税人索取税收信息资料的请求和协助纳税人填列申报表等;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1989年第11期40-41,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