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出现,给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带来了新课题,虽然国档〔1987〕27号文件《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已下达,但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各种档案的整理规范还得逐步形成。婚姻登记材料,我区有关部门一直很重视立卷归档(复、离婚材料由区民政局立卷归文书档案,结婚登记材料由各街道办事处立卷归文书档案)。去年在档案工作检查中,我们发现婚姻档案在公民出国定居。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25-25,共1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