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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企业集资方式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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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控制,继续实行紧缩信贷和财政的情况下,一些生产紧俏原材料、燃料的厂矿企业想出了一个筹资新招,即采用要购货单位集资入股的方式,向社会集资来满足自己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从表面上看,这种作法似乎购销双方互利互惠,各得其所。集资方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一定数量的资金,可以暂时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购货方能够得到所需的紧俏物资。但是细思之,这种“周瑜打黄盖”
作者 高荣光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1989年第7期56-56,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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