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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秩序与法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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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认为:1、货币政策不尽合理、金融宏观调控不灵、社会经济过热、行政干预过于强硬等,固然是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的因素,但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此,而在于金融法规缺乏权威性。2、金融新秩序能否建立,不在于金融法规制定得多少,而在于能否树立起金融法规的“法律权威”;要是金融法规没有“法律权威”,立法再多再好也是一纸空文,金融新秩序也就难以建立。
作者 张继良
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北大核心 1989年第8期16-18,共3页 China Urb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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