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矛盾思维是关于主体如何才能把握客体本质的思维方式.它以从统一中把握对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为运思途径,以把对立概念结合在一起为思维成果的表达方式。实践证明,矛盾思维是实现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全面统一的重要途径。一、在形成抽象概念的过程中矛盾思维的具体机制马克思指出,人们认识世界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从生动的直观蒸发出抽象规定,另一条是从稀薄的抽象再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抽象规定”即我们这里说的抽象概念,而“思维中的具体”即是与抽象概念相对而言的具体概念。在获取关于对象的感性认识中,矛盾思维的致思趋向主要是探求主体如何才能获取关于客体正、反两方面丰富的感性材料以形成正确的感性认识;很好处理主体活动和认识环境,对象的可感性质和主体感知能力,主体关于特定对象的感性认识和主体原有知识构架、感性认识和客体本象之间的矛盾关系。此时运思途径大体上由主体反思自身(主体对自己的需要、目的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