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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基本知识介绍》 十七、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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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几年来的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成立,并同时发行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它成为我国的国家银行,既是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企业。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作者 郑祚春
出处 《福建金融》 1989年第8期57-59,共3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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