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发出通知,要求在夏季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小,采取农民乐意接受的结算方式,保证支付,取信于民。同时,抓好农业生产基金存款和储蓄存款,积极收回到期贷款和预购定金,按计划继续控制农村工业和其它一般贷款。要保证专款专用,不准挪用收购资金,也不要硬性规定现金和定额支票比例搭配,不要强行使用转帐结算来解决资金缺口。除国家有规定外,不得代任何部门和单位扣收款项。各级农行要积极依靠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分部门落实收购资金来源,做好预测夏季收购资金的需求总量工作,做到资金到位,确保资金供应。 对囤积农副产品的企业,要采取必要的信用制裁,对不执行调拨、销售计划。
出处
《福建金融》
1989年第8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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