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建材价格的上涨幅度过大,为此省建委颁发了《福建省建筑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管理办法(试行)》,决定从1989年1月1日起实行建筑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的动态管理,每半年测算并发布一次建材预算价格和“价格指数”,据此调整工程预、结算。这刘于适应建材价格浮动状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确有其积极意义。但从目前县、镇一级的实际情况来看,全面推开试行这种管理办法还有一定困难。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出处
《福建金融》
1989年第10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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