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中国银行杏林办事处收到一笔从马来西亚寄来的侨汇款人民币20元,收款人是东孚乡贞岱付陈清治。该办事处先后发了两次通知书,都被邮电局以“查无此人”退回。在投递无着落的情况下,按常规处理这笔汇款可退给汇款人,也可向汇款人查询。但轻易退给汇款人影响不好,还会引起侨胞对国内亲人情况的种种疑虑与猜测;若向汇款人查询,则往返需要时间。该怎么办?中行的同志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认为这笔汇款有可能是“投石问路”,金额虽不大,但寻找亲人意义重大。于是。
出处
《福建金融》
1989年第9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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