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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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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外贸进出口业务中,货物的进出口大多采用海运提单方式。而海运提单方式在国际贸易的海上货物运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海运提单按照货物已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两类。“倒签提单”主要是指已装船提单的签发填注日期而言。现就“倒签提单”的危害性谈几点意见,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根据《1987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即《汉堡规则》的规定,签发提单应以全部货物装船完毕之日为填注日期。
作者 柳志强
出处 《福建金融》 1989年第9期30-30,共1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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