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于1990年10月1日起实行,从该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看,公安机关几乎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将可能引起行政诉讼,因此,公安机关将面临十分繁重的应诉工作。对此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从现在起,就应从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资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以适应这一紧迫的形势。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现就长春地区公安机关1988年的行政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出处
《净月学刊》
1989年第4期34-34,共1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