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上的国籍(又称民籍)问题,开始大都是随着国家之间边界线的最终确立而出现在两国沿边地区居民中。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内,划定了西部中俄边界的大致走向,同时规定:“……此次换约文到之日为准,该人丁向在何处住牧者,仍应留于何处住牧。……所以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人随地归”成为中俄确定西部沿边人民国籍的原则。应该看到。
出处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1989年第5期44-53,共10页
Journal of Kashgar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