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同有害因素对人体有不同的作用部位和损害特点,当患某疾病时,从事某种有毒物质的生产,不但可使原来病情恶化,而且容易发生职业病,为了保证工人有健康的身体从事生产劳动,就必须注意禁忌症。目前我国仍未有职业禁忌症的法定条文,这里只根据不同毒物的作用特点,作原则的介绍以供参考。 1.各种刺激性气体及粉尘,主要损害呼吸系统,凡是有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反复发作的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器质性疾病患者及有心脏、横膈等疾病,并严重影响呼吸代偿功能者,不宜从事这类工作。
出处
《职业与健康》
CAS
1989年第2期17-17,共1页
Occupation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