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1月15日)国发[1989]9号国务院同意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教师的生活、福利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本着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组织和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注意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勤工俭学活动进一步发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9年第1期19-22,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