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类社会中语言是在劳动与交际中产生发展的,而方言是在某一局部地区或社会内的劳动交际中形成的。在一个社会或民族内,方言的交际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需要一种共同语,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标准语言”或通用语。例如:在英国有Received Pronunciation。在美国有General English,在中国有普通话。方言与“标准语言”有密切的关系,方言可能被确定为“标准语言”,也可能是“标准语言”的基础。“标准”二字并不科学。
出处
《山东外语教学》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29-33,共5页
Shando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