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的召集,于11987年9月24日在日内瓦举行第74届会议,并议决通过关于本届会议议程第三项所列"海员,包括在非悬挂本国旗帜的船舶上工作的海员的社会保障保护"的若干提议,决定这些提议应采取修正1936年疾病保险(海上)公约和1946年社会保障(海员)公约的国际公约的方式,于1987年10月9日通过下列公约,此公约可称为1987年社会保障(海员)公约(修正本)。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9年第20期747-757,共1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