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是信息时代,森林防火档案积累的数量和质量、如阿分析利用,已成为衡量一个森林防火部门科学管理程度的重要标志。本文对森林防火档案的建立和利用等有关问题作如下探讨。一、森林防火档案的概说 1、建立森林防火档案的法律依据。我国实行的是“以法治林、以法管火”。《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
出处
《森林防火》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21-22,共2页
JOURNAL OF WILDLAND FIRE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