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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内江县设立内江市东兴区给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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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你省1988年4月25日《关于撤销内江县设立内江市东兴区的请示》和1989年1月3日的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内江县,设立内江市东兴区,将市中区的东兴乡、东兴街道办事处和城西街道办事处的桐子坝地片以及原内江县的五十四个乡、五个镇划归东兴区管辖,东兴区人民政府驻原东兴镇;将原内江县的四合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9年第23期862-862,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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